3月16日早上,医院组织院办、文明办、人事科、总务科联合对工作人员以及来院人员骑行电动车佩戴头盔情况进行了专项宣传督查。
为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和来院人员驾乘电动车和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安全意识,打造文明畅通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一盔一带”及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要求,人民医院作为“河南省文明单位”,电动自行车和轻便电动摩托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力争达到100%。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制作提示版面,发放倡议书、微信群宣传等形式,做到人人知晓骑行电动车佩戴头盔是保护生命的重要举措;二是开展警示教育,人人争做文明交通的示范引领者;三是对工作人员未按照要求骑行电动车佩戴头盔者,将与文明奖直接挂钩,并对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